房屋70年產權到期了會怎么樣?
一、7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后,該怎么辦?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7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后,怎么辦”的解答如下7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后,即住宅建設用地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聽律網網相關律師,根據你的實際情況,為你解決問題。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二、房屋70年產權到期怎么辦,法律上如何認定?房屋70年被賣了怎么辦?
律師解答
房屋70年產權到期,只需要交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辦理登記即可。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按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
第四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第一款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條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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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四十條
[2]《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四十一條
[1]《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1]《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四十條
[1]《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四十一條
[1]《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三、8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后怎么辦?
7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后,即住宅建設用地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四、房子產權70年到期后怎么辦,法律依據是什么
律師解答房子產權70年一般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年限為70年。到期后可以按照法律規定辦理續期。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的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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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1]《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五、
房屋70年產權到期后怎么辦得根據規定來房子70年到期后自動續約。土地的所有權是國家的,我們只是有使用權,7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權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時間, 不是房產, 到時候可以繼續繳納土地出讓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權。土地如果到期,所有人具有優先向國家申請延續土地使用權的權利,如果國家沒有拆遷計劃,則該土地可以由原所有人按照現行(到期日)的土地價格,交納土地出讓金以繼續使用土地。 如果國家有拆遷計劃,則無償征用土地,并對地上物做價補償。房屋的所有權永久屬于購房者,這個你不用擔心,如果是需要拆遷,會依照當時的市值評估價格來做賠償的,這個放心就行了!
六、房子70年產權到期后怎么辦?
您好!關于“房子70年產權到期后怎么辦?”的回復如下7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后,即住宅建設用地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七、房屋70年產權到期后,該如何處理?法律依據是什么?
律師解答房子70年產權到期后繳納續期費用即可。因為房屋的產權到期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到期,且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會自動續期。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第一款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溫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問題,細節、證據不同,答案也會不同,建議咨詢律師,獲得專業解答!
引用法規
[1]《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四十一條
[1]《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1]《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四十一條
[1]《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八、房子70年產權到期后怎么辦
房子70年土地的使用權期限屆滿產權到期后可以自動續期。住宅用地所屬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以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除此以外,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不存在到期問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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