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動產?
一、不動產的特征有哪些?不動產的特征有什么?
一、什么是不動產1、不動產是指實物形態的土地和附著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著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屬物。
2、不動產不一定是實物形態的,如探礦權和采礦權。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長的植物。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土地、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包括物質實體和依托于物質實體上的權益。
二、不動產的特征
1、自然特性不動產作為自然物的特性有
1、不可移動性又稱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
2、個別性也稱獨特性、異質性、獨一無二,包括位置差異、利用程度差異、權利差異。
3、耐久性又稱壽命長久,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損耗、毀滅,且增值。我國土地有使用年限。
4、數量有限性又稱供給有限,土地總量固定有限 ,經濟供給有彈性。
2、社會經濟特性體現人們之間的社會關系和不動產景氣循環 經濟關系的特性。
1、價值量大與一般物品相比,不動產不僅單價高,而且總價大。
2、用途多樣性也稱用途的競爭、轉化及并存的可能性,主要指空地所具有的特性。從經濟角度土地利用的優先順序商業、辦公、居住、工業、耕地、牧場、放牧地、森林、不毛荒地。
3、涉及廣泛性又稱相互影響,不動產涉及社會多方面,容易對外界產生影響。在經濟學中稱為外部性,分為正的外部性、負的外部性。
4、權益受限性由涉及廣泛性引起。政府主要通過設置管制權、征收權、征稅權和充公權四種特權進行管理。
5、難以變現性也稱為變現力弱、流動性差,主要由價值高、不可移動、易受限制性等造成。影響變現的因素主要有不動產的通用性、獨立使用性、價值量、可分割性、開發程度、區位市場狀況等。
6、保值增值性增值指不動產由于面積不能增加、交通等基礎設施不斷完善、人口增加等,其價值隨著時間推移而增加。保值是指不動產能抵御通貨膨脹。
二、不動產登記申請的效力及其規定不動產登記制度簡介
不動產在中國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或者移動后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筑物、構筑物等。不動產登記申請有以下效力
1、對登記機關的形成力;
2、對登記程序的啟動力;
3、物權變動的彰顯力;
4、對登記順位的預定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三、股權或股份,屬于動產還是不動產
1、首先,你這個提問就帶有歧義。因為股權是一種權利,是對權利的劃分。而動產和不動產是對財產的劃分。所以你把權利和財產進行比較,是沒有可比性的,這就好比把鳥和魚比較,不屬于一個范疇。你想問的應該是股權是屬于動產物權還是不動產物權,或者是股票是屬于動產還是不動產。股票當然屬于動產。但若股權是不是動產物權,不好說,我更偏向于綜合性權利,包含動產物權,但也有身份權。
2、因為股權除了包含財產性權利,其中通過股權設立質押抵押屬于權利質權,但別忘了股東掌握股權,有股權的股東股權還可以參與公司決策等身份性權利。
四、不動產登記是指將不動產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等重要權利事項進行登記后,實現不動產的全面管理和
不動產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財產,如土地、房屋、探礦權、采礦權等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物、因自然或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不動產登記又稱為不動產物權登記,是權利人、利害關系人申請國家確定的職能部門將有關申請的不動產物權的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登記機構在進行不動產登記時應當履行以下職責第一查驗申請人提供的必要材料。第二詢問申請人有關登記事項。第三如實、及時進行登記。第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不動產統一登記后,土地和房屋的登記將統一,不動產登記證書,即記載房屋的產權信息,也包括土地的使用權信息。如房屋的建筑面積、土地的分攤使用面積等。
五、不動產登記申請有哪些效力?
一、不動產在中國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或者移動后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筑物、構筑物等。二、不動產登記申請有以下效力
1、對登記機關的形成力;
2、對登記程序的啟動力;
3、物權變動的彰顯力;
4、對登記順位的預定力。
六、不動產更正登記是什么意思?
不動產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財產,如土地、房屋、探礦權、采礦權等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物、因自然或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不動產登記又稱為不動產物權登記,是權利人、利害關系人申請國家確定的職能部門將有關申請的不動產物權的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登記機構在進行不動產登記時應當履行以下職責第一查驗申請人提供的必要材料。第二詢問申請人有關登記事項。第三如實、及時進行登記。第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不動產統一登記后,土地和房屋的登記將統一,不動產登記證書,即記載房屋的產權信息,也包括土地的使用權信息。如房屋的建筑面積、土地的分攤使用面積等。
七、不動產權的定義和特點不動產權的取得和保護
不動產權全稱是不動產所有權,動產所有權的對稱,指以不動產為標的物的所有權。不動產指無法移動或移動后會導致形狀、性質改變的物。不動產所有權的特點在于其移轉必須采取特定的方式。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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