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判決后何時給付?
一、判決后撫養費給付時間是何時?
如果起訴到法院要求判決對方支付撫養費,等判決書生效后,對方就應該支付。對于拒絕履行判決書的,當事人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通過凍結財產工資的方式抵扣撫養費。夫妻離婚后,給孩子撫養費是基本的法律義務。
二、撫養費的日期到什么時候
孩子到了18周歲已屬于成年人,一般的情況已有自立生存能力,所以民法典規定孩子的撫養費原則上支付到子女18周歲為止。如果子女自立能力較強,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已經開始工作且收入能維持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以停止供給撫養費。有的人不僅要問,18周歲孩子剛剛讀大學,讀大學是一筆不小的開支,這筆費用怎么辦?不要著急,民法典針對撫養費還約定了三種特殊情況的支付。如父母經濟條件許可,子女雖然已經年滿18周歲,但存在以下三種情況,父母則仍然要負擔撫養費
1、喪失勞動能力沒有收入,或有收入但不能維持生活的;
2、還在學校讀書的;
3、沒有生活能力與條件的。注意這三種情況不是必須支付撫養費,不是父母必須的義務,而是需要父母的經濟能力許可。如果父母沒有這個經濟能力,孩子則需要另尋他途了,成年人總要擔負起應承擔的責任。
三、撫養費的給付期限到什么時候呢?
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三條,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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