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的定義及法律解決方案
一、什么叫要強制執行?法律上的解決辦法是什么?
強制執行是執行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它們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
二、強制執行有幾種執行方式,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1、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4、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5、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等。
三、行政處罰法中強制執行的方法?
拍賣查封、扣押的財物或者劃撥凍結的存款、查封,是指行政機關用封條將被處罰人的財物就地封存,不準任何人轉移和處理。扣押,是把被處罰人的財物轉移至另外場所,加以扣留,防止被處罰人占有、使用和處分。行政機關在作出處罰決定之后,如果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拒不履行其義務,如交納罰款等,行政機關可以將查封、扣押的當事人的財物予以拍賣,以拍賣所得款來抵繳罰款。如果被處罰的當事人在銀行或信用合作社設有存款帳戶,在當事人逾期不履行交納罰款義務的情況下,行政機關還可以采取劃撥凍結存款的執行措施。凍結是針對被處罰人的存款采取的一種執行措施,是指行政機關認為需要凍結被處罰人的存款時,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由有關的銀行或者信用合作社凍結被處罰人的財產,不準其提取和轉移。在當事人逾期不交納罰款時,行政機關可以通知銀行或信用合作社從當事人的賬戶內劃撥支付。必須指出,實施這一措施,必須要有法律依據,即執行主體要有法律明確規定的行政機關才可以實施,執行條件和程序也要依法進行。以上就是行政處罰法強制執行的答案了。
四、強制執行沒用怎么辦?法律上怎么解決?
強制執行根本沒用的,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對當事人的財產進行清算處理,實在沒有財產清償的,可以在后期有財產時再進行清償處理,具體情況可以向司法機關咨詢處理,并依據規定的程序來進行辦理。
五、強制執行有哪幾種呢?法律上怎么解決?
直接強制執行只有一種,能夠對公民的財產和行為進行強制履行,所以當事人在法院判決書之后,應該及時履行義務。否則被侵權人可以要求法院進行強制履行,可能還要償還一部分罰金。
六、強制執行法律上的強制執行怎么執法?
法院強制執行從來都是一個比較難的問題,雖然相關法律中已經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但是在實際執行的時候還是困難重重,不少被執行人甚至以身試法,公然對抗法院的執行人員。那么大家知道我國關于法院強制執行最新規定有哪些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睹袷略V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第二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以上就是法律上的強制執行的規定是怎樣的回答。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七、強制執行是怎樣的?法律上怎么解決?
依據相關規定,強制執行措施有4、變價的財產。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八、強制執行的措施有哪些?法律上的解決辦法是什么?
1、拘留、罰款;
2、責令被執行人報告財產;
3、查詢、凍結、劃撥被執行人銀行存款;
4、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收入;
5、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
6、搜查;
7、強制交出財物或票證;
8、強制遷出房屋或土地。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