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
一、怎么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需要找什么
一、申請仲裁時效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二、申請仲裁提交的材料(一)申請人是勞動者的,請提交下列材料1、《勞動仲裁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一份。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委托公民代理的,還應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被申請人工商注冊登記資料(機讀資料或被申請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
5、附證據清單(參見《舉證通知書》),證據中一般應包括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資料,如書、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報名表)、押金收據、社會保險繳費清單、暫住證、考勤記錄、獎懲通知、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通知(證明)等。當事人應提供證據正本一套,并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供副本。(二)申請人為10人以上,并有共同請求的,可以推舉代表參加仲裁活動。除提交第一類1、至6、項資料外,申請人可推舉1-3名代表,并提交全體申請人簽名的《授權書》。其中屬欠薪的員工集體爭議案件,申請人還需提交按月列明的拖欠金額明細表。(三)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一份,注明委托事項。
4、證據附證據清單,參見第一類第5、項要求。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
二、怎樣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流程是?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一、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俗稱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等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二、提交手續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予以立案,然后給兩方舉證期并且給另一方答辯期;然后開庭審理,之后對兩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通常60天內結案;對于裁決書不服,勞動者收到裁決書15天內能夠訴訟到法院;三、能夠不請當地律師代理,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程指導服務并代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并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四、勞動仲裁的受理范圍(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換、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掉和辭工、去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訓練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賠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限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三、勞動仲裁的訴訟流程?
(一)申請與受理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實踐中,仲裁申請書應當包括以下1、申請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證號或者其他身份證件號碼以及聯系方式;
2、被申請人名稱、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等;
3、發生爭議的事實、申請人的主張和理由等。 仲裁委員會在收到申請書后,應在七日內審查作出受理與否的決定。(二)開庭與裁決
1、仲裁庭應在開庭前5日內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開庭時間、地點書面通知當事人;
2、當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處理,對被申請人可以缺席仲裁;
3、開庭后應宣布仲裁人員名單,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4、然后當事人陳述并辯論,最后進行裁決。
四、怎樣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流程是怎樣的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怎樣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流程是怎樣的”的解答如下一、申請仲裁。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三、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于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自動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四、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更多相關知識請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五、申請勞工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一共有七步,具體如下1、提交書面勞動仲裁申請;
2、等待申請審核,拿《受理案件通知書》和《開庭通知》;
3、勞動仲裁調解庭調解;
4、開庭審理,沖裁裁決;
5、拿仲裁裁決書;
6、對結果不服可起訴;
7、獲得賠償具體流程和需要準備的材料
1、提交書面勞動仲裁申請案件受理當事人或委托代理方向管轄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以及相關證據。
2、等待申請審核,拿《受理案件通知書》和《開庭通知》
3、勞動仲裁委員會將審查其是否符合受理條件,并在五日內作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決定。對決定立案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則發給申請人《受理案件通知書》和《開庭通知》。對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員會發給《不予受理決定書》,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4、勞動仲裁調解庭調解勞動仲裁案件在仲裁庭由仲裁員主持,對勞動爭議案件先行調解。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制作仲裁調解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字,仲裁員署名,加蓋仲裁委員會印章并送達當事人。調解不成則進行開庭審理。
5、開庭審理,沖裁裁決勞動調解不成功,進入到開庭階段。開庭審理仲裁庭審主要有調查階段、質證階段、辯論階段,最后調解等,最后調解不成則仲裁裁決。
6、拿仲裁裁決書仲裁裁決經仲裁庭合議作出裁決,并制作仲裁裁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
7、對結果不服可起訴裁決之后勞動爭議仲裁實行一裁兩審制,即當事人對仲裁委員會作出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管轄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對基層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不服的,可在接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管轄地中級人民法院上訴。
8、法院申請仲裁獲得賠償根據判決結果,被告企業必須執行補償或賠償義務,原告方獲得賠償。
六、需要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流程有什么
申請勞動仲裁的流程1、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并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紀、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借口;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4申請仲裁的日子。
2、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述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借口。
3、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于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子、地點書面通知兩方當事人。無正當借口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認可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能夠做缺席裁決。
4、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置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兩方自愿達到協議。調解達到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到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5、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時的,經準許能夠延時并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時限不超出十五日。仲裁庭裁決后應當制作仲裁書送達兩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能夠向人民法院訴訟;期滿不訴訟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七、辭職但單位不批,想申請勞動仲裁,請律師代理勞動仲裁,代理費是多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作為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的形式向單位進行告知,就可以達到解除勞動合同的目的。不過若涉及到工資發放的問題,與用人單位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再建議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解決。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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