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流程及找律師問題了解工傷認定標準與賠償標準
一、我是工地工傷,要找律師傷評。賠誤工費,生活費。幾時適合找。出院時
發生工傷,建議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后申請評級,再根據等級申請賠償,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賠償包括一次性醫療補助、一次性就業補助、一次性傷殘補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傷需要在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局提出申請的,申請時需帶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明,比如廠牌,工資條,銀行的工資發放記錄等,還需帶好本人的身份證,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需去工商局或行政服務中心打印)、住院時的住院記錄及出院小結等(用人單位如果拿著,本人可以攜帶身份證去醫院要求復印并加蓋醫院公章的)。如需進一步的咨詢,建議直接撥打頭像下面的聯系方式。
二、工傷起訴如何找尋律師,委托律師多少錢
一、代理民事訴訟案件本表有山東刑事辯護律師網提供(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
8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基礎服務費1000~2000元。爭議財產標的額超過1萬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進計算。爭議標的額計費比率10001元—100000元部分5%~
6%100001元—元部分4%~
5%元—元部分3%~
4%元—元部分2%~
3%元—元部分1%~
2%元以上部分0.
5%~
1%
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10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案件的收費標準執行。
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800元~8000元/件;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案件的收費標準減半收費,但最低不少于1000元。
四、辦理刑事訴訟案件
(一)偵查階段
1、提供法律咨詢
300~500元/次;
2、申請取保候審
500~3000元/件;
3、代理申訴和控告1000元~10000元/件。
(二)審查起訴階段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
1500~12000元/件;
2、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的70%執行,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
(三)審判階段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
(
1)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2500元~20000元/件;
(
2)擔任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2000元~15000元/件;
2、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案件的收費標準執行。
五、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
1000~10000元/件;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案件的收費標準執行。
六、計時收費辦理本標準第一至五項所列法律服務事項,可以適用計時收費,收費標準為
100~2000元/小時。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算;辦理法律服務事項時花費在旅途上的時間,折半計算。本文由山東刑事律師網提供
七、執行期限本標準自2011年5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三年,期滿后,由省物價局、司法廳根據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重新公布。
三、外包工傷糾紛請律師怎么找工傷糾紛用找律師嗎
是否需要委托律師,可以由當事人根據自己的需要來決定。
代理律師的職責是是根據當事人的委托,依據事實和法律來代理當事人處理法律事務,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法律上并無規定當事人必須委托律師代理,是否委托律師代理可以由當事人自己決定。
但是,如果當事人沒有相關的法律知識和操作經驗的,建議盡量委托律師代理,在委托律師后,可以由律師根據具體法律事務,運用其長期積累的專業法律知識和實踐經驗來充分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以上為工傷糾紛用找律師嗎的解答
四、發生工傷后怎么辦?想找個律師
企業工傷事故處理1、明確工傷認定的法定情形。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情形可以認定工傷。
2、是要熟悉工傷申報、認定的相關程序。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
3、清楚社保部門工傷認定流程。社保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4、了解職工工傷治療費用的負擔。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5、必須承擔工傷保險相關責任。用人單位未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去當地的律師事務所找資深的工傷律師即可。當地的律師如果價格太高的話可以直接在網上聘請律師。
1、工傷維權程序比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師代理;
2、各地律師的收費標準不一樣,建議同當地律師當面協商收取。
五、工傷認定條件是什么,上下班途中,下班途中工傷認定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三)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工傷保險條例》將“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納入應當認定為工傷的范圍。“上下班途中”原則上是指職工為上下班而往返于住處和工作單位之間的路途之中,但根據社會生活的實際情況,職工不一定只有一處住所,因工作性質的不同,其工作場所也不一定只有一處,而既使住處和工作場所僅有一處,職工往返于兩地之間也不一定只有一條路徑可供選擇,因此只要是在職工為上下班而往返于住處和工作單位之間的合理路徑之中,即應該認定為“上下班途中”。由此,對于“上下班途中”的理解不能過于機械,不能理解為最近的路線,不能理解為職工平常較多選擇的路徑,更不能以用人單位提供的路徑作為職工的上下班路徑。“上下班途中”視為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的一種延伸,作為勞動者而言,“上下班途中”依然是其工作狀態的一種開始或者繼續,是勞動者在享有正常的勞動就業權利或者休息休假權利后由工作場所到住宿地必然要發生的一個地點轉換過程。《工傷保險條例》將“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納入應當認定為工傷的范圍,體現了對基本人權的尊重,是對勞動者提供勞動保護條件、維護勞動者正當權益的必要。“上下班途中”主要是指上下班的時間、路線以及目的地的合理性。如果三者關系不合理,如從單位到住宿地所使用的時間超長,或者選擇了南轅北轍的路線,或者途中另辦私事等,則可能不予認定為“在上下班途中”。反之,如果三者趨于合理,則可支持其處在上下班過程中。因此,對“上下班途中”工傷情形的認定,不能失去合理性的基礎。而該合理性的判斷,應當有一個“度”,即根據日常生活習性,能夠被大多數人所接受和認可。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六條
六、一般要怎么解決工傷糾紛,法律有哪些規定
可以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好就可以通過仲裁的方式來進行解決;本人對仲裁的結果有任何不服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雙方的糾紛,只要是因工作的原因受到的工傷都可以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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