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入住宅罪與非法侵占罪的區別及認定方法
一、"非法侵入住宅罪構成要件與法律認定"
律師解答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構成要件
1、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2、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
3、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住宅安寧權;
4、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
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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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條
[1]《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條
二、"認定非法侵占罪及立案標準探討"
1、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 非法侵占罪的犯罪對象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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