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有何區別
一、《刑事訴訟公訴案件的定義與規定》
刑事訴訟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的區別包括兩種案件的案件來源不同,兩種案件的犯罪性質還有危害的程度不同,兩種案件的審查程序不同,兩種案件的當事人訴訟權利不同,當事人的訴訟地位不同等。
二、《刑事訴訟法區分公訴案件與自訴案件的關鍵點》
公訴案件,由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自訴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自訴案件是“公訴案件”的對稱。
三、《公訴案件和解與自訴案件區別及法律規定解析》
專業分析
通俗的說,公訴案件是由檢察機關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刑事案件,公訴案件不能調解或和解;自訴案件是自訴人(通常是受害人本人)向法院起訴的刑事案件,自訴案件可以調解或和解,自訴人還可以撤訴.致人輕傷可以是公訴也可以自訴,如果公安機關立案就進入公訴案件程序,實踐中因打架斗毆致人輕傷,特別是其他情節輕微時,也可能不會走到審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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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刑事訴訟法》關于自訴案件的范圍與規定
《刑事訴訟法》規定自訴案件包括告訴才處理的案件,還有就是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除此之外,如果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方面權利的行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公安機關卻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
五、"公訴案件與自訴案件在刑事案件中的區別"
專業分析
關于自訴案件和公訴案件的區別是自訴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刑事案件。它是“公訴案件”的對稱。法院審理刑事案件,分公訴和自訴兩種。公訴案件,由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自訴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不告不理”是人民法院處理案件的一條基本原則。根據新的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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