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是指一種政治處罰,具體來說,就是將某個人或組織排除在政治權利之外五年,包括選舉權
一、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一種對中國犯人的懲罰措施
1、從有期徒刑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從假釋之日起計算剝奪政治權利五年的時間,五年內不能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
2、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犯罪人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
二、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1、從有期徒刑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從假釋之日起計算剝奪政治權利五年的時間,五年內不能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犯罪人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四條【剝奪政治權利的含義】
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五十四條
三、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概念與實施
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是指犯罪嫌疑人五年內不能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刑法》第五十五條 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外,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與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時執行。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五十五條
[2]《刑法》 第五十七條
四、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概念及其在我國法律中的規定
1、從有期徒刑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從假釋之日起計算剝奪政治權利五年的時間,五年內不能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
2、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犯罪人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五十四條 【剝奪政治權利的含義】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3、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4、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五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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