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能否更改?法律有相關規定嗎?
一、"辦理變更離婚協議書的法律流程與規定"
離婚后不能辦理變更離婚協議書,只有尚未辦理離婚登記的,才可以變更離婚協議的。如果離婚后再就離婚協議的后悔的,只能通過另行提起訴訟的方式解決,起訴后由法院對于雙方或者一方反悔的重新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二、"離婚后離婚協議書是否可以更改相關法律規定的探討"
離婚協議是否能變更和修改,必須是兩個人已經離婚了為前提。
雙方已經經過婚姻登記機關確認或者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的,因為此時協議書已經發生了法律效力,但是根據我國《民法典》合同編的有關規定,雙方達成協議當然是可以修改的,這是基于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是基于合同編的規定可以修改的條件,前提是雙方都同意修改。
法定可以修改的情形就是在雙方簽訂離婚協議后一年內發現方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可以去法院起訴變更離婚協議書。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條,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條
三、"離婚協議書是否可以更改"
現在很多人都是不滿離婚時簽訂的離婚協議,想要更改其,那么離婚協議書能改嗎?1、“離婚協議可以修改嗎?” 1如果兩人已經在民政局領了離婚證、離婚協議在民政局已經備案的話離婚協議不能再修改。 2已經備案的離婚協議不能再修改但雙方可以再協商一致后另行補充或是變更離婚協議的,但不管是補充名變更,都需要雙方簽字同意,去公證也一樣,必須雙方都同意才有效。
2、“如果一方偷拿到另一方的離婚協議書和身份證 他可以私自修改或者重新填寫離婚協議嗎? 是不是需要雙方都去公證處簽字才可以?” 1僅有另一方的身份證、拿不到另一方的本人簽字的他不能單方修改協議。 2如果是到公證處公證會要求兩人同時到場表示意見,即使一方因故不能到場,公證處也應以電話形式或上門征求意見。
3、“就是男方拿到了女方的離婚協議和女方身份證 男方想私自修改協議 這樣允許嗎”不是允許不允許的問題,修改離婚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的事,不用誰或哪個機關來允許或批準,只是他單方的修改無效。
4、“是不是得女方和南方去公證處雙方簽字才行 還有 就算不可以 如果男方拿到女方身份證和協議可以把離婚協議作廢嗎? ” 1如果想公證修改后的離婚協議要求雙方都親自到場表示同意并簽字才行。 2離婚協議如果已經在民政局經領離婚證并備案不會作廢,只能是雙方協商后補充或修改的問題。
5、“辦理病退的話,拿到離婚協議(不向他)這個可以作為申請辦理的一種證明嗎?”你這話表述不清,猜測意思應是女方病退,男方憑女方的身份證能不能到公證處公證修改后的離婚協議,并以女方病退有病在身作為不能到場的理由? 如果是這意思,公證處不應僅憑女方的病退證明、身份證就給做離婚協議公證,而應再電話或是上門征求女方的意見。
6、如果,雙方還沒有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離婚協議還沒有生效,此前雙方可以將之前寫的離婚協議作廢或修改并公證,如果男方手里有女方的身份證、病退證明的,有可能能做公證。
7、建議女方可以向男方要回自己的身份證和病退證明,不要給男方可乘之機、給自己留下隱患,如果男方不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