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規定變更
一、"中國訴訟時效制度改革從二年到三年"
1、法律意見
在民法典實施前發生的按照以前的兩年時效處理,以后的是三年。
2、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民法典施行前,之前規定的二年或者一年訴訟時效期間已經屆滿,當事人主張適用民法典關于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條
二、物業管理費訴訟時效的calculating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21〕11號規定第二條當事人違反法律規定,約定延長或者縮短訴訟時效期間、預先放棄訴訟時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認可。第三條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結論
1、向請求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物業管理費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物業公司不能違法約定延長訴訟時效,
2、如果物業公司拿不出證據證明他們在2年的訴訟時效時間內,曾經向你催交過物業費,你就可以依據上述(法釋〔
2021〕11號第三條的規定首先向法院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只要這樣人民法院就會對物業公司向你進行的超過訴訟時效的主張不予支持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三條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三條
三、合同訴訟有效期及房屋買賣合同訴訟有效期的規定
訴訟效指民事權利受侵害權利定效期間內行使權利效期間屆滿民院權利權利再進行保護制度律規定訴訟效期間內權利提請求民院強制義務履行所承擔義務定訴訟效期間屆滿權利行使請求權民院再予保護值注意訴訟效屆滿義務雖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請求權行使僅發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并消滅事超訴訟效起訴民院應受理受理查明止斷延事由判決駁其訴訟請求買賣合同訴訟有效期規定向民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效期間訴訟時效為兩年時間
四、物業服務糾紛訴訟時效與合同訴訟時效有何不同?
你好,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物業服務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是2年。
五、"用工合同期間訴訟時效的計算方法"
專業分析
用工合同訴訟時效為三年。用工合同也稱為勞務合同。勞務合同是指以勞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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