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提問交通事故責任一半如何分擔,保險賠償標準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責任分擔原則及保險賠償流程"
車禍責任對半用法律術語來講就是交通事故同等責任,此時車禍中的當事人都是承擔50%的法律責任。同等責任也分情況1、如果雙方都是機動車,賠償方式是,雙方用各自的交強險賠償對方,交強險不夠賠償的,超出部分,對方賠償50%,自己承擔50%,如果雙方誰有保險,就可以用保險公司賠償。
2、如果一方是機動車一方是非機動車或行人,機動車損失方50%由對方賠償,另50%由自己承擔,有保險就保險公司賠償。機動車一方先用交強險賠償對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擔50%。
二、"交通事故賠償問題保險范圍之外的責任與賠償"
如果有保險一般都是保險賠償,保險之外不用賠。
同時在賠償的時候也要看自己一方承擔什么責任,具體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等;
構成殘疾或者死亡有死亡賠償金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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