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否必須出具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否必須出具?"
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否要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需要”的相關解答如下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它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責任,為依照交通法規和其它規定對肇事者作出正確恰當的處分,同時也為以后事故損害賠償處理打下基礎,提供依據;對教育廣大交通參與者從中吸取有益的教訓,為研究交通事故發生的規律,制訂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法律問題,聽律網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否必須當場出具?
發生交通事故之后。若是很容易判斷當事方的責任的,可以當場出具責任認定書,但一般都是10天出具責任認定書。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有關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并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當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有關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條件的地方有關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
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發布時間無法確定,因為具體時間和地點沒有提及。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指由國家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違反交通法規的當事人出具的責任認定書。這種責任認定書,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主要起到分清交通事故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的作用,國家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制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要及時。制定的依據是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當事人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等?!痉梢罁俊兜缆方煌ò踩ā返谄呤龡l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四、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否必須出具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是劃分交通事故責任的重要依據。無論是民事賠償還是刑事責任,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都至關重要。交通事故中,責任認定越大賠償責任也越大,相應的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幾率也就越高。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目前主要有三種
1、 全部責任和無責任;
2、 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同等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
五、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具的條件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它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責任,為依照交通法規和其它規定對肇事者作出正確恰當的處分,同時也為以后事故損害賠償處理打下基礎,提供依據;對教育廣大交通參與者從中吸取有益的教訓,為研究交通事故發生的規律,制訂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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