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假冒偽劣商品的相關法規與責任
一、《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處理及管理規定探討》
發現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由該部門負責整改,沒收違法所得,處一定負責罰款,假冒偽劣商品不包括精神產品,主要是物質產品,具有社會危害性和不真實性。
二、"假冒偽劣商品的處罰及處理方式"
購買假冒偽劣商品的處理是可以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申請賠償,以造成的損失為賠償基礎。
如果是食品的,可以要求十倍的購買價格賠償。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單位,工商部門可以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并將產品銷毀。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法律問題,聽律網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
引用法規
[1]《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四條
三、"查處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相關機構或個人"
一、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歸工商部門查處,它的職責中有一條就是這么規定的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 等違法行為,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消費者在遇到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可直接拔打工商部門的電話或直接到工商所和工商局申訴、舉報。
二、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四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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