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可在深圳辦理結婚證
一、"在深圳,非本地人能否辦理結婚證?"
1、在深圳結婚需要結婚的雙方中至少有一方是深圳戶口,雙方都不是深圳市戶籍的居民,不能在深圳市辦理婚姻登記,雙方可以到其中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
2、結婚雙方中有一方是深圳戶籍的,在深圳辦理結婚登記應該到深圳戶籍當事人的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深圳市戶籍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二、外地人可在深圳辦理結婚證
【登記】結婚登記相關事項 一、結婚登記條件1、男女雙方必須自愿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外地人可以在深圳辦結婚證的。三、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注意 民政部關于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于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如果是再婚者須有以上手續外,還需帶上協議離婚證書或法院判決書。復婚者可不做婚檢,但必須帶上有效的法律證件。
三、深圳市民在外地能否辦理結婚證?
關于結婚證可以在外地辦理嗎這一問題,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在異地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異地辦理結婚證的程序的規定1、要求異地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補辦異地結婚登記或異地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
2、異地辦理結婚證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異地辦理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四、"深圳結婚證領證條件及流程"
帶上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在現居地所在的轄區居委會開張證明,就可以了,全國都一樣,可以在自己的現居地申請領取結婚證,有點要注意哈,有的地方是要現成的二人合影照,最好自己備兩張。
五、"外地辦理結婚證是否可行?"
(一)異地結婚登記的程序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持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籍所在的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處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二)異地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異地結婚手續辦理注意事項民政部關于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當事人無法出具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于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完畢法律依據
1、《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七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引用法規
[1]《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2]《婚姻登記條例》 第七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