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土地證必須是由開發商辦理
一、新房土地證必須要開發商辦理嗎
1、新房土地證不一定必須要開發商辦理。
2、如果你買的房屋是商品房,開發商有總土地使用證,你們只有房產證,有沒有土地使用證沒有什么影響,雖然你們沒有辦理土地證分戶,實際上在你們的房價中已經包含了土地出讓金。小區的土地面積為你們業主共有。
3、如果你買的不是商品房(該房沒有合法的手續),開發商是違法開發的,沒有土地使用證,那么你的房屋就很麻煩。
不動產實行登記。你沒有土地使用證就不能辦理不動產登記,就不能辦理房屋產權。沒有房產證你的權益就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護,你今后想賣掉該房屋也很難,沒有房產證就不能證明你是該房屋的合法權人。另外沒有房權證該房不能進行抵押。
4、你的房屋是違法建筑,政府有可能會拆除。并且不會對你們進行補償。你們的損失只能向開發商追償,如果你們知道這是違法建筑,你們為了圖還買的話。在開發商那里你們也不可能得補償。
5、沒有土地證的房子最好不要購買,因為購房風險太大,它涉及到的不光是購房資金風險,還有貸款、補償,續期等重要的事項的辦理。
二、土地被開發商抵押給銀行,購房者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1,首先,人們通常對土地使用權問題是漠視的,并想當然地認為土地是房屋的附屬,取得了房產的所有權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權。其實,房產所有權和房產土地使用權之間并無法律上當然的附屬關系。如果忽視土地使用權,勢必會給住宅地產購置及交易帶來風險。
2,沒有辦理的話很難知曉設定抵押權的情況。有些房地產開發商由于資金不足,便用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到銀行做貸款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購房人如果不要求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就不容易了解到在土地使用權上設定的抵押,也就無法及時規避風險。
3,現在房屋被抵押,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或者是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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