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權利的特性及
一、"民法典第十四條規定的民事權利特點探究"
《民法典》第十四條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根據該法規的規定,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平等。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無論民族、種族,性別、年齡、職業,政治態度、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職務高低、財產狀況和居住年限等方面有何差異,但他們在民事權利能力方面都是平等和無區別的。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十四條
二、"民事權利的特性探究"
1、主體的平等性我國公民民事權利能力的平等性,主要表現為
1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無論民族、種族,性別、年齡、職業,政治態度、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職務高低、財產狀況和居住年限等方面有何差異,但他們在民事權利能力方面都是平等和無區別的。
2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有資格平等地參加民事法律關系,取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不受有無行為能力的限制。
3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當其合法民事權利受到侵害時,都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通過法律手段制裁違法行為人,給公民合法民事權益的實現提供法律保障。
2、的統一性
公民民事權利能力的,是指法律賦予公民可以享有原各種民事權利和應當承擔的各種民事義務的范圍。公民所享有的民事權利和承擔的民事義務是統一的,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
3、實現的現實可能性
我國公民享有的民事權利能力具有實現的現實可能性,它體現為
1、我國公民享有的民事權利能力具有實現的物質基矗國家的社會經濟政策、公共設施及公民實際掌握的物質財富,可以保障他們行使各種民事權利。
2、我國現行的法律制度為公民實現其民事權利能力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民事權利能力具有平等性。民事權利能力是由法律規定的公民能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一種資格上的可能性,這種權利與人身權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任何人不得轉讓或者是放棄,由此可以看來,企業等法人主體是不具有民事權利的。
三、民事權利的特性及其體現
1、民事權利能力是一種資格,而不是實際權利;是法律賦予民事主體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一種可能性,還沒有為民事主體帶來實際利益,但是它是獲得民事權利的前提。
2、民事權利能力包括民事主體取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
3、民事權利能力的和范圍由法律加以規定,與民事主體的 個人意志沒有直接關系 。法律賦予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
4、民事權利能力與民事主體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離的,民事主 體不能轉讓或放棄,他人也無權限制或剝奪這種民事權利能力。
四、民事權利的特性探究
專業分析1、主體的平等性我國公民民事權利能力的平等性,主要表現為
1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無論民族、種族,性別、年齡、職業,政治態度、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職務高低、財產狀況和居住年限等方面有何差異,但他們在民事權利能力方面都是平等和無區別的。
2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有資格平等地參加民事法律關系,取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不受有無行為能力的限制。
3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當其合法民事權利受到侵害時,都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通過法律手段制裁違法行為人,給公民合法民事權益的實現提供法律保障。
2、的統一性
公民民事權利能力的,是指法律賦予公民可以享有原各種民事權利和應當承擔的各種民事義務的范圍。公民所享有的民事權利和承擔的民事義務是統一的,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
3、實現的現實可能性
我國公民享有的民事權利能力具有實現的現實可能性,它體現為
1我國公民享有的民事權利能力具有實現的物質基矗國家的社會經濟政策、公共設施及公民實際掌握的物質財富,可以保障他們行使各種民事權利。
2我國現行的法律制度為公民實現其民事權利能力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民事權利能力具有平等性。民事權利能力是由法律規定的公民能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一種資格上的可能性,這種權利與人身權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任何人不得轉讓或者是放棄,由此可以看來,企業等法人主體是不具有民事權利的。
五、"民事權利能力的法律規定及"
自然人從出生開始就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不具備行為能力。我們都知道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始于出生,消與死亡,而民事行為能力又是如何分類的呢那么,民事權利能力有什么區別和聯系呢
民事權利能力的具體有哪些呢
下面由為您詳細介紹。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通過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能力和設定民事義務能力。如果說,民事主體具有民事權利能力是具備了參與民事活動的資格的話,那么民事行為能力是其現實地進行民事活動的資格。民事主體的民事行為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兩方面的
1主觀方面,民事主體具有相應的意思表達能力,具有認識能力和判斷能力,能正確表達自己的意愿。
2客觀方面,民事主體能夠以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能夠對自己的不法行為或應盡義務承擔責任。判斷民事主體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標準應不同主體有所不同。對公民,民事權利能力主要有兩個一是年齡;二是精神狀態。一般而言,公民的意思能力是隨著年齡的增長而逐漸健全的,因此年齡可以作為判斷的標準之一。但完全以年齡作為判斷標準有失偏頗,因為有些人即使達到成人年齡,但由于智力低或精神不正常,仍不能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對法人和其他組織,則以其成立時間和注銷時間作為判斷標準。通過以上整理分析我們可以知道民事權利能力從出生以來就有的,并且到去世的那一刻才會消失,但是民事行為能力卻有很大不同。如果您還有更多的疑問,可以咨詢專業律師,或者直接委托律師幫您擺脫法律困境。
關于民事權利能力有哪些的相關刑事法律問題,建議咨詢專業的刑事律師
【溫馨提示】
如果以上回答沒有找到你滿意的答案,可點擊咨詢按鈕與律師一對一在線咨詢,我們將為您更加詳細的解答所遇到的法律問題。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