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糾紛能否申請仲裁?
一、醫療事故糾紛是否可以申請仲裁,醫療事故糾紛可以申請仲裁嗎
醫療事故引起的醫療賠償糾紛案件必須具備一個前置條件,即已構成醫療事故。如果自己權利被侵害,可以尋找司法救濟,但是向人民法院起訴是有訴訟時效的,那么醫療事故糾紛是否可以申請仲裁,醫療事故糾紛可以申請仲裁嗎?
二、醫療糾紛可以申請精神賠償嗎
1、因醫療糾紛造成自然人嚴重精神損害的,可以申請精神賠償。
2、法律規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3、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三、社保糾紛,可以申請仲裁嗎
社保本身的糾紛,仲裁委是不受理的,這屬于社保局的管轄范圍。比如說不買社保、沒有按照真實工資標準購買社保等等。如果是因為社保引起其他問題,則仲裁委會受理。比如說因為單位沒有購買社保而辭職,這個時候可以主張經濟補償的,這個時候你申請經濟補償仲裁委就會受理。還有因為單位不買社保,而且地方政府規定不能補繳社保,對你的退休產生了影響,無論是繳納社保年限不夠不能辦理還是因為沒有繳納社保影響到你退休金的領取的話,是可以向仲裁委申請仲裁,主張因為單位的過失對你造成的損失,要求單位支付賠償金!這些情形是會受理的。我想你就社保糾紛可以申請仲裁嗎已經清楚了,希望能夠幫到你。
四、醫療糾紛能申請法律援助嗎
一、可以。
二、《法律援助條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法律援助是政府責任。該條例第二章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托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七)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八)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九)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十)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十一)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引用法規
[1《法律援助條例》 第二章第十條和第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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