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罪量刑非法經營的刑責,非法行刑的量刑,法律糾紛中,違法經營行為的量...
一、非法經營罪怎么量刑,非法經營罪如何量刑,非法經營罪
非法經營罪,是指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關于非法經營罪立案(追訴)標準在新出臺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中有了新規定。四川刑事律師網專業刑事律師團隊對這一條文進行了搜集整理非法經營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進行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違反國家有關鹽業管理規定,非法生產、儲運、銷售食鹽,擾亂市場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非法經營食鹽數量在二十噸以上的;
2.曾因非法經營食鹽行為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經營食鹽,數量在十噸以上的。(二)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等許可證明,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以上就是非法經營罪量刑的回答望采納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二百二十五條
二、犯非法經營同類營業可以怎樣量刑處罰
國有公司、企業的董事、經理利用職務便利,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企業同類的營業,獲取非法利益,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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