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規定虐待企事業單位怎么處罰?
一、我國規定虐待企事業單位怎么處罰
如果是行政拘留,屬于行政處罰。一般是國企單位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可以不對該職工進行紀律處分。當然還要看具體違法情節,企業也可以做出不同的行政處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制造、傳播違法違禁物品及信息的;
(二)組織、參與賣淫、嫖娼等色情活動的;
(三)吸食毒品或者組織、參與賭博活動的;
(四)違反規定超計劃生育的;
(五)包養情人的;
(六)有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或者拒不承擔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等的;
(七)其他嚴重違反公共秩序、社會公德的行為。
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行為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c
引用法規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第二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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