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怎么處罰?生產銷售符合安全標準產品罪怎么處理
一、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怎么處罰?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的處罰生產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電器、壓力容器、易燃易爆產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生產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電器、壓力容器、易燃易爆產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四十六條
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怎么罰?
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據本條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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