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生子算重婚罪嗎,婚內生育子女是否算重刑,婚生子女如何認定婚內重婚
一、婚內生子算重婚罪嗎,婚內生子算重婚罪嗎,婚內
你的問題解答如下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所以在婚內出軌生子而沒有與他人結婚的話,屬非法同居,但不構成重婚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法律問題,聽律網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二、和他人同居生子算重婚罪嗎
1、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與他人同居生子算不算是重婚,要依據同居對象是否結婚而定,如果已經結婚的,并且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就會構成重婚罪。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三、與他人同居生字算重婚罪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后發生的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的批復》(法復[199410號),是這樣表述的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1994年2月1日民政部發布)發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可見,該解釋只要求具備“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至于該同居是否是為法律所承認的“事實婚姻”,并不妨礙構成重婚罪。“以夫妻名義”是不是要求男女雙方須以“丈夫”、“妻子”相稱?實踐中,不少重婚案件當事人根本不以夫妻相稱,而是以親友、秘書甚至保姆的名義共同生活,企圖規避法律的制裁。所以一般認為“以夫妻名義”不能僅僅從當事人雙方的相互稱謂來把握,這只是一個次要的方面。 關鍵的是要從當事人雙方的客觀行為來分析判斷。具體說來,要看雙方當事人是否在一起吃住,是否共同勞動、共同生產,是否有同居生活,同居生活的時間長短,是否生育子女,是否有類似夫妻間的扶養扶助行為,相互是否履行夫妻間的其它義務。如果具有上述行為,即使當事人相互之間不以“丈夫”、“妻子”相互稱謂,也是足以認定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
四、婚內出軌算重婚罪嗎,婚內出軌算重婚罪嗎,婚內出軌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所以在婚內出軌生子而沒有與他人結婚的話,屬非法同居,但不構成重婚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還有其他疑問,點擊“咨詢我”進行咨詢,為您提供專業法律咨詢。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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