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商標侵權產品的賠償標準怎么確定有沒有法律依據
一、生產商標侵權產品的賠償標準怎么確定,有沒有法律依據
商標侵權案件當中的賠償數額,一般按照給被侵權人造成的實際損失確定,除非實際損失難以確定,才要按照侵權人取得的利益確定賠償標準,取得的利益也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商標權許可使用費的倍數確定賠償標準,對賠償標準有爭議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二、商標侵權的賠償標準是什么?侵權賠償標準是什么?
1、確定賠償數額的標準1、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2、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3、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4、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2、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如您情況比較復雜,聽律網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你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
三、商標侵權損害賠償的標準是什么?
商標侵權損害賠償的標準1、確定賠償數額的標準1、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
2、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
3、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4、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2、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侵權獲利計算問題對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計算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十四條規定:“商標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侵權所獲得的利益,可以侵權商品的銷售量與該商品單位利潤計算;該商品單位利潤無法查明的,按照注冊商標商品的單位利潤計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9年12月29日的《關于商標行政執法中若干問題的意見》中也規定:“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一般是指銷售收入減去成本及應繳納的稅金。銷售收入的計算只涉及侵權人的實際收入,即已銷出商品部分的收入不包括庫存商品。”以上兩種計算方法雖然不同,但其基準都是侵權獲得利潤。然而在商業運行中,企業獲得的利潤可以分為主營業務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三種。主營業利潤是指銷售獲得的所有收入,扣除成本后的部分;利潤總額是指稅前收入,所得稅應當退庫作為銷售賠償額的一部分,其他支出應予扣除,產品銷售稅則不退稅;凈利潤是指利潤不僅應當扣除成本,還應當扣除其他支出,以侵權人在侵權期間獲得的純利潤作為賠償額。在侵權獲得利潤的賠償問題上,選擇主營業利潤作為侵權賠償的金額是較為合理的,既無需交納非因自己經營產生的所得稅以保護被侵權人的利益,還有利于阻嚇侵權行為。但是,對于商標侵權中有的商標侵權的對象只是商標權人產品中的一項或幾項產品,而非所有產品的情況,就應當采取不同的計算方法。在實踐中比較實用的計算公式是侵權獲利侵權期間總銷售額×侵權商品配比率×利潤率。其中,侵權商品配比率是指侵權商品在所有商品中所占的比例,而以上對侵權獲得利潤的論述,侵權期間總銷售額與侵權商品配比率的積就是上文中的主營業利潤。
引用法規
[1《解釋》 第十四條
[2《解釋》 第五十六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