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產分割需要公證嗎?
一、公司財產分割需要公證嗎
一般情況下,離婚是需要公證的,可是有關程序復雜,那么離婚財產分割需要公證嗎?所需的材料有很多。 辦理財產分割協議公證,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材料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明; 2財產分割協議; 3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據。 財產分割協議應具備以下 1協議各方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住所地等; 2協議當事人之間的關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財產的物理現狀和權利現狀; 4分割財產的原則、方式、方法、標準; 5各協議人分得之財產的物理現狀和權利現狀; 6分割后財產的交付和轉移條件; 7價格補償和債務承擔問題; 8違約責任; 9其他事宜,例如辦理登記和批準手續的問題,涉及第三人的問題等。
二、財產分割書公證后,財產可以再次公證嗎
財產分割可以進行公證。《公證法》第十一條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可以點擊“咨詢我”在線咨詢,律師為您解決法律問題。
引用法規
[1《公證法》 第十一條
三、家庭財產分割需要公證嗎
公證不是必須的。《公證法》第十一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引用法規
[1《公證法》 第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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