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員工賠償金超出部分如何計稅,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一、辭退員工賠償金超出部分怎么計稅,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辭退員工賠償金超出部分需要按照個人所得稅的標準計算,具體的金額多少需要按照實際的發放金額來計算,如果是用人單位還有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獲得的一次性補償可以免繳個人所得稅。
二、辭退員工的經濟補償金怎么繳稅,該如何規定的
辭退員工的經濟補償金一般情況之下是不需要納稅的,如果是超過平均工資的三倍的部分的話,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因為我們國家法律當中對經濟補償金方面是有一個免稅的規定的,這也是體現了對勞動者的保護。
三、辭退員工補償金是否扣稅,有沒有規定?
補償金在上一年平均工資3倍以內不需要扣稅,超過了平均工資的3倍需要扣稅。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必須有法律規定的理由,無故辭退需要支付一定的補償金,一次性補償的金額達到標準就需要扣稅。
四、員工辭退補償金要交稅嗎?
我找到的解答企業員工的辭退補償金要交稅嗎這個問題的如下,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文件的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
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考慮到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數額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員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固定收入,因此,對于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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