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與營業執照的區別是什么?
一、想了解一下對于商標和營業執照的區別有哪些
商標受《商標法》調整,營業執照企業字號受《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調整,兩者保護是并行的。因此,服務商標取得注冊后,之前其他企業已經使用在相同行業的與服務商標相同的企業字號仍然可以繼續使用。同時,服務商標取得注冊后,與之相同的文字經工商部門核準登記為企業名稱中的字號后企業同樣可以使用。
商標專用權和企業名稱是兩種不同的權利,由不同的法律法規來規范。所以經工商部門核準登記的企業名稱,盡管名稱中的字號與他人的商標相同也不會構成商標侵權。因為,對于企業名稱登記行為來說,登記行為并非是《商標法》所規定的商標使用行為,故此行為本身并不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但是,如果他人的商標是馳名商標,或者企業名稱中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字號的不規范使用,使消費者對商品或服務來源產生混淆的,這種情況下的使用將涉嫌構成商標侵權或不正當競爭行為。
二、請問關于商標和營業執照的區別有哪些
商標受《商標法》調整,營業執照企業字號受《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調整,兩者保護是并行的。因此,服務商標取得注冊后,之前其他企業已經使用在相同行業的與服務商標相同的企業字號仍然可以繼續使用。同時,服務商標取得注冊后,與之相同的文字經工商部門核準登記為企業名稱中的字號后企業同樣可以使用。
商標專用權和企業名稱是兩種不同的權利,由不同的法律法規來規范。所以經工商部門核準登記的企業名稱,盡管名稱中的字號與他人的商標相同也不會構成商標侵權。因為,對于企業名稱登記行為來說,登記行為并非是《商標法》所規定的商標使用行為,故此行為本身并不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但是,如果他人的商標是馳名商標,或者企業名稱中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字號的不規范使用,使消費者對商品或服務來源產生混淆的,這種情況下的使用將涉嫌構成商標侵權或不正當競爭行為。
三、商標確權級別管轄是什么意思,商標確權級別管轄是怎樣
對于商標確權級別管轄是基層法院的具體情況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案件有關管轄和法律適用范圍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 “商標民事糾紛案一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 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在較大城市確定1-2個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商標民事糾紛案件。” 綜上,商標民事糾紛一般是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經過批準在較大城市的基層人民法院也可以管轄。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案件有關管轄和法律適用范圍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四、商標是營業執照嗎
1.首先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營業執照也包括個體工商戶執照和公司的營業執照。
2.商標注冊是指個人、法人或者組織等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務取得商標的專有權,從而通過國家商標局進行注冊。申請商標注冊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其身份證明文件。注冊商標需要向商標局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1份、商標圖樣1份。
總結營業執照和商標注冊是不同的,商標注冊需要通過國家商標局進行申請提供相關材料,自然人、法人或者組織等都可以進行申請。營業執照又分為個體和企業兩種形式,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注冊登記。企業營業執照辦理需要根據企業性質不同而選擇相關部門進行公司注冊。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本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定,適用于服務商標。
第二十二條 商標注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注冊申請。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注冊同一商標。商標注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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