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傷賠償標準
一、合肥工傷賠償標準?
你好關于合肥工傷賠償標準根據《安徽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五章 工傷保險待遇第二十三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照《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享受相關待遇,并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扣除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后,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第二十四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按照《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享受相關待遇。職工領取傷殘津貼期間,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應當以傷殘津貼為基數,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扣除個人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后,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標準:五級傷殘為24個月,六級傷殘為18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標準:五級傷殘為40個月,六級傷殘為34個月。第二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按照《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享受相關待遇。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標準:七級傷殘為10個月,八級傷殘為8個月,九級傷殘為6個月,十級傷殘為4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標準:七級傷殘為20個月,八級傷殘為15個月,九級傷殘為10個月,十級傷殘為5個月。第二十六條 依照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待遇的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照下列標準執行:(一)不足一年的,按照全額的30%支付;(二)不足兩年的,按照全額的60%支付;(三)不足三年的,按照全額的70%支付;(四)不足四年的,按照全額的80%支付;(五)不足五年的,按照全額的90%支付。引用法規
[1]《安徽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二十三條
[1]《條例》 第三十五條
[2]《條例》 第二十四條
[1]《條例》 第三十六條
[2]《條例》 第二十五條
[1]《條例》 第三十七條
[2]《條例》 第二十六條
[3]《條例》 第二十四條
[4]《條例》 第二十五條
二、合肥市工傷待遇賠償有哪些有沒有法律規定
合肥市工傷待遇賠償有醫療費用還有生活的補助費用、康復的治療費用、還有在用人單位的停工留薪的費用等等,如果在工傷中有什么殘疾的話那么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傷殘的津貼,這樣才能更好的賠償。
三、合肥誤工費補助的標準是什么
合肥誤工費補助的標準是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對于此類問題的解決需要自己合理的進行問題的關注。
四、合肥律師訴訟費一般怎么收,標準是什么
1、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標的的,根據案件復雜程度、律師工作所需耗費時間,在3000-5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標的的,代理費不低于10000元;
2、涉及財產標的的,按爭議標的收取代理費,但最低不低于3000元(外地的代理費不低于10000元)。
1、爭議標的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部分收費標準6%
2、爭議標的額10萬元(不含本數)—50萬元(含本數)部分收費標準5%
3、爭議標的額50萬元(不含本數)—100萬元(含本數)部分收費標準4%
4、爭議標的額100萬元(不含本數)—500萬元(含本數)部分收費標準3%
5、爭議標的額500萬元(不含本數)—1000萬元(含本數)部分收費標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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