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二手房買賣合同的后果,二手房買賣合約解除
一、解除二手房買賣合同有什么后果,二手房買賣合同解除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申請退還已購買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買賣合同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 年 月 日購買的 房屋退還給甲方。 二、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同房地產管理局及其他部門辦理房屋退房的相關手續。 三、因辦理退房手續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在乙方辦理好退房手續后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的 元退還給乙方。 五、違約金違約方需支付違約 萬元。 六、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 七、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之前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字 乙方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以上就是根據規定對解除二手房買賣合同范本的回答。
二、關于二手房買賣居間合同怎么解除民法典是怎樣規定的
1、二手房買賣居間合同解除的方式有約定解除、法定解除和協議解除。約定解除是指在制定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就約定了解除條件,解除條件成就時,合同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現法定解除事由時,向法院請求解除合同;協議解除是指二手房買賣居間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即可解除合同。
2、居間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種,適用解除合同的條件,賣方與中介在解除合同時可以適用約定解除或法定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三、二手房買賣合同解除的情況是什么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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