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他人做抵押擔保人,如果他以后還不上錢了我有什么責任
一、為他人做抵押擔保人,如果他以后還不上錢了我有什么責任
1、根據法律規定,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兩種。若是一般保證,債權人只能通過訴訟途徑向債務人先行追償。只有當債務人財產被執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擔保人繼續承擔還款責任。而如果是連帶責任,當債務人沒有能力還款時,債權人可要求擔保人履行債務。
2、一旦借款人跑路,債務無法清償時,作為擔保人應注意審查自己有無可以免責的情形。一般來說,如果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會有部分免責的情況。
二、他人在擔保公司貸款,三個月到期后又續貸,擔保人未簽字,六個月后擔保人還有責任嗎
貸款人貸款到期后續簽合同的,擔保人如果沒有簽字,擔保人就不需要承擔責任,擔保人只對前一擔保合法承擔法律責任。擔保人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1、一般保證責任。
其所付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2、連帶保證責任。
其所付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三、你成好律師,信用卡擔保人,如果被擔保人不還貸款,擔保人應該要承擔什么責任
擔保人一般負連帶責任,也就是說貸款人貸款時間到了不償還,擔保人是有責任承擔的。一般的貸款擔保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連帶責任擔保,一種是一般的擔保。主要看合同中承諾的是那種擔保責任。
1、如果說當事人在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責任的為一般保證(最常見的一種擔保);如果擔保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2、連帶責任保證。主要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擔保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這種情況下債權人(一般指銀行)就可以要求擔保人對債務人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四、債務人還不起錢,擔保人要一輩子承擔責任嗎
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的,不需要擔一輩子,擔保期間一般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如果沒有約定保證期間,則依照《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執行。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條??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條
五、民法典中合同解除后,擔保人的擔保責任就沒有了嗎
合同解除后,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范圍,應當以債務人承擔的責任為前提,并以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為限。1、主合同尚未開始履行就解除的,擔保債權沒有發生,擔保人免除擔保責任。
2、主合同是因債權人的責任而解除的,債務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也不承擔擔保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條
六、擔保人找不到債務人擔保人有還款責任嗎
有還款責任的。1.擔保人承擔一般保證責任的,債權人需經過法律程序,找不到債務人確定債務人不具有清償能力,債權人可以向擔保人主張還款。
2.擔保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只要還款期屆滿,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還款,也可以同時要求擔保人償還借款。
行動建議
向擔保人主張債權應注意以下三點
1.債權人應具有書面的保證合同或者保證條款。
2.應確定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形式。
3.債權人應在保證期間內向保證人主張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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