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律師是否等同于辯護人?在刑事案件中,辯護律師有哪些權利?
一、辯護律師是否等同于辯護人?在刑事案件,辯護律師有什么樣的權利
辯護律師是否等同于辯護人?辯護人是指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法院指定,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辯護權,依法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訴訟參與人。能夠作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參加訴訟的人有以下幾種1.律師;
2.人民團體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jiān)護人、親友。所以律師并不等同于辯護人,那么辯護律師有著什么樣的權利呢?
二、刑事案件律師獨立辯護是怎樣規(guī)定的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五條
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辯護人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這個獨立不僅僅是相對于公訴人、相對于法庭,也是相對于被告人的獨立。
辯護人存在的意義,一方面是為了維護個案中的嫌疑人被告人在訴訟活動中的訴訟權利,另一方面,也是對所謂整體的司法活動的監(jiān)督與制衡。
辯護人的獨立訴訟地位的確定,就是要解決一個問題在嫌疑人已經認罪的情況下,還要不要辯護?還要不要辯護人?
如果認為辯護人只是嫌疑人的代言人,遵從嫌疑人的意志進行辯護。那么,嫌疑人認罪的情況下就不需要辯護了,也就不需要辯護人了。
這種現(xiàn)象會帶來一個問題司法機關可以通過逼迫或利誘迫使被害人認罪,或者被害人自己內心出于恐懼或者絕望甚至包庇某些人而認罪。
所以要賦予辯護人獨立的訴訟地位,獨立的根據事實與法律提出嫌疑人無罪、罪輕、減輕或免除刑事責任的意見和證據。
引用法規(guī)
[1]《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五條
三、辯護律師刑事豁免權是怎樣的
豁免權又稱刑事豁免權,它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法律賦予辯護律師所擁有的拒絕就其執(zhí)業(yè)行為所得知的委托人有關事項向司法部門作證,以及不因其正當執(zhí)業(yè)行為而為的言論及行為受到相關法律追訴與制裁的權利。它包括作證豁免權和責任豁免權。
四、刑事辯護和民事代理一樣嗎,法律有哪些規(guī)定
民事代理和刑事辯護之間是存在差異的,這兩者產生的根據不同,訴訟的地位不同,訴訟的地位不同,適用的范圍不同,權限的范圍也存在差異,活動的名義不一樣,權利的也是不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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