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期滿后再犯新罪是否構成累犯?相關規定是什么?
一、緩刑期滿后再犯新罪的構成累犯嗎,規定是什么
緩刑期滿后再犯新罪的不構成累犯。累犯的成立條件前后罪刑罰已經執行完畢,且前后兩罪之間的間隔在五年之內;而緩刑期滿后再犯新罪由于前罪刑罰未執行不是執行完畢,所以不是累犯。
法律依據《刑法》第六十五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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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刑法》 第六十五條
二、緩刑考驗期滿后又犯罪構成累犯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緩刑考驗期滿后又犯罪不構成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而緩刑不屬于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原刑罰。
三、緩刑期再犯新罪算不算累犯,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犯罪分子在緩刑期間再犯新罪的不構成累犯,通常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以后,5年內又因為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才構成累犯。若之前因參加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或恐怖活動犯罪等被判處刑罰的,刑罰執行完畢以后又有此類犯罪的,也屬于累犯。
四、緩刑考驗期滿后再犯新刑是否構成累犯
1、緩刑考驗期滿后的犯罪分子再犯新罪的,一般不構成累犯,僅有實際執行刑罰了之后或者被赦免之后才可以構成累犯。
2、《刑法》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五、緩刑考驗期滿后再犯新刑的會成為累犯嗎
緩刑考驗期滿后再犯新刑的,不會成為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緩刑考驗期滿后,說明原刑罰沒有執行完畢或者赦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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