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作品的認定及其著作權歸屬是什么
一、職務作品的認定及其著作權歸屬是什么啊
職務作品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為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而創作的作品。其中的工作任務是指公民在該法人或者該組織中應當履行的職責。認定職務作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1、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即作者與該單位具有勞動關系,作者有權從單位定期領取勞動報酬,享受該單位為工作人員提供的工作條件,同時就接受單位在勞動合同范圍內安排的任務,并接受單位在工作上的必要的監督和指導。
2、創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單位的性質而提出的工作任務。
3、創作作品應當屬于作者的職責范圍,單位在作者的職責范圍之外并在單位的正常業務之內派遣作者完成某些作品,除非雙方有新的約定,不屬于法定的職務作品。
4、作品基本上是依作者自己的意志創作,而不是依單位意志創作。如果是按照單位的意志創作的作品,不是職務作品,而是單位作品,即應視單位為作者的作品。
二、請問一下合作作品的著作權歸屬于誰合作作品著作權如何行使
我國立法中規定的“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在多數國家的著作權法中被稱為“共同作品”或“整體作品”,是指兩人以上創作的、統一而不可分割使用的作品,認為這才是合作作品。共同作品通常由合作者共同構思和確定編寫提綱、分工寫作、統一定稿,由于思想觀點相互滲透,以致雖有寫作分工,也無法確定哪一部分屬于誰的創作,所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歸屬于合作雙方,但也可以進行協議。
三、請教一下合作作品的著作權歸屬于誰合作作品著作權如何行使
我國立法中規定的“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在多數國家的著作權法中被稱為“共同作品”或“整體作品”,是指兩人以上創作的、統一而不可分割使用的作品,認為這才是合作作品。共同作品通常由合作者共同構思和確定編寫提綱、分工寫作、統一定稿,由于思想觀點相互滲透,以致雖有寫作分工,也無法確定哪一部分屬于誰的創作,所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歸屬于合作雙方,但也可以進行協議。
四、軟件公司外派人員作品著作權歸屬是怎么樣的
1、軟件的權利主要是通過著作權法(或版權法)來進行保護的。用著作權來保護軟件權利有幾個好處,比如保護時間長(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專利權保護的最長期間為20年,而作品著作權保護的最長期間為作者生前以及死后50年)、自動保護(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專利必須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后方課得到保護,作品從創造出來之日起即可得到保護)等特點。但是,傳統的著作權法所保護的作品為文學藝術作品,計算機軟件從實質上講應該屬于工業產品,而非傳統的文藝作品。
2、把計算機軟件納入著作權法的保護范圍,雖然可以加強對計算機軟件的保護,但是因為屬性有區別需要在某些情況下做出特別規定才能符合現實情況。其中,在作品權利歸屬的問題上,計算機軟件的歸屬與其他傳統作品的歸屬便存在差異之處。
五、合作作品著作權權屬協議的有哪些?
合作作品著作權權屬協議的有合作方的信息、著作權的申請情況、各方的著作權的權屬分配、產生收益的分配情況、法律依據以及需要說明的相關事項等。對于合作作品著作權權屬的認定上,必須經過合作方所有人員的協商來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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