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丟失,戶口本遺失,補辦戶口本需要身份證嗎?
一、身份證找不到,戶口本遺失,補辦戶口本是否一定要身份證
補辦戶口本一定要身份證。補辦戶口本,條件齊全的,當場就應該辦理。1所需證明材料 提供戶主的居民身份證及提出補領書面申請(如戶主因特殊原因無法本人辦理的,需提供戶主委托書及相關證明)。
2、辦理遺失補領居民戶口簿的具體手續
1由戶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補領申請。
2經批準后,由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通知申請人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
二、戶口本丟了補辦了一個,丟了的又找到了還能用嗎
1、舊戶口本還有效的,但通常情況下舊戶口本應交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銷毀。
2、 辦理條件
本市居民因種種原因遺失居民戶口簿需要辦理補領的。
3、 所需證明材料
提供戶主的居民身份證及提出補領書面申請(如戶主因特殊原因無法本人辦理的,需提供戶主委托書及相關證明)。
4、辦理遺失補領居民戶口簿的具體手續
(一)由戶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補領申請。
(二)經批準后,由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通知申請人辦理領取新戶口本。
三、找不到戶口本但是有急用怎么辦
1.戶口本找不到了戶主本人可以向派出所報告,并提出補發的書面申請,然后去當地的派出所補辦并繳納一定的工本費。居民戶口簿是中國公民的重要證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制,用于登記住戶人員的姓名、籍貫、出生年月日、具體職稱、職業等的簿冊。在上學、結婚、領取護照以及辦理很多重要事情時均需使用。居民戶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系的法律效力,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籍調查、核對的主要依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二十二條 戶口簿、冊、表格、證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統一制定式樣,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統籌印刷。公民領取戶口簿和遷移證應當繳納工本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四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二十二條
四、已經20歲了,沒有戶口本,一直辦不到身份證該怎么辦
1、《居民戶口簿》丟失或者被盜后,戶主本人應及時向戶籍所在的派出所報告,并填寫提出補發的書面申請,本戶的所有成年成員都須在申請上簽名。
2、戶主因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請辦理的,應當出具書面委托申請,并簽名捺印,委托本戶的成年人員代為申請補辦。
3、補辦時限一般為5個工作日。
補辦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補辦身份證,當場交驗戶口本后,拍照并采集指紋信息。公安機關一般在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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