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強制法的實施時間是多久?
一、行政強制法的實施時間是多久?
作為與《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并稱的行政程序立法“三部曲”,《行政強制法》的出臺顯得格外不順利。從1999年的醞釀開始,經過了2005年、2007年、2009年、2011年4月,再到2011年6月的五次審議,而且自2005年首次審議之后,多次審議都是在草案有可能被終止審議的關鍵節點,以再次提請審議的方式讓法律案得以“激活”式延續、不致被廢除。 因為我國立法法規定,擱置兩年未再審議或付諸表決的法律案將被終止。時間跨度雖大,但其間多次審議均以“法律草案不至于成為廢案”作為底線目標,法律出臺過程的曲折程度與難度可見一斑。如果你對于行政強制法立即實施的時間是多久還有疑惑,歡迎來電咨詢
二、行政強制法自什么時間起實施
《行政強制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行政強制法》是為了規范行政強制的設定和實施,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憲法而制定的。
三、行政強制法的實施時間
行政強制法實施時間是2012年1月1日。該法共七章七十一條,是為了規范行政強制的設定和實施,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憲法而制定的法規。
四、行政機關進行強制執行的期限是多久,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行政機構可以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期限是6個月,從行政機構的處罰期滿開始計算,行政機構的裁決書具有強制執行力,受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若當事人無理由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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