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投訴到哪投訴?如何處理?
一、醫療糾紛向衛生局哪個部門投訴,怎么處理
1、可以去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進行投訴;可以進行調解或提訟。
2、根據《醫院投訴管理辦法》第四條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負責全國醫院投訴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含中醫藥管理部門,下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院投訴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根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 發生醫療糾紛,醫患雙方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雙方自愿協商;
(二)申請人民調解;
(三)申請行政調解;
(四)向人民提訟。
引用法規
[1]《醫院投訴管理辦法》 第四條
[1]《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 第二十二條
二、派出所不立案去哪個部門投訴
派出所不立案可以去派出所所在地的公安局或檢察院進行復議。1、在復議前一定要確保自己有派出所作出的不予立案通知書,這是認定派出所不予立案的重要依據。
2、當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接到申請復議后,應當認真及時地進行復議,并將復議結果通知控告人。
三、如果警察辦案不公應該找哪個部門投訴
派出所的上級單位是所在地的公安局或公安分局。如果對派出所的服務不滿意可以到公安局去投訴。派出所處理結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1、向該派出所所屬分縣局的上一級公安機關(市局)提起行政復議。
2、向所屬分縣局所在的區、縣人民政府申請復議。
3、向該分縣局所在地區、縣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行政復議法》第十二條,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引用法規
[1]《行政復議法》 第十二條
四、醫療糾紛向衛生局哪個部門投訴的
醫療糾紛投訴方法依次為1、醫院醫務科
2、醫院辦公室
3、縣衛生局醫政股
4、縣人民調解中心醫患糾紛調解室
5、人民法院起訴。
五、哪個部門受理醫療糾紛的投訴
發生醫療糾紛可以通過當地衛生熱線投訴或到衛生局事故辦申請醫療事故鑒定,并搜尋保存相關證據。
此外,還可以找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或者向事故發生地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220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122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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