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被辭退,公司有補償金嗎
一、臨時工被辭退,公司有補償金嗎
對于臨時工被辭退,公司有補償金嗎這個問題,解答如下1、首先需要說明的是,法律目前無臨時工這個概念,都是一樣的勞動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即使無法勝任工作,用人單位可以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然無法勝任的,可以支付經濟補償金后解除勞動合同;
3、未經以上程序,直接以工作質量問題解除勞動合同的,屬于違法解除,應該支付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4、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部分地區還需要提供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
5、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然后給雙方舉證期;之后開庭審理,并且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于裁決書不服,我們可以起訴到法院;
6、可以不請當地律師代理,自己親自處理,我可以為你提供遠程指導(相關法律文書我寫好發給你后,你打印即可),一樣能勝訴。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法律問題,聽律網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
二、公司辭退無合同員工補償標準是什么,法律有哪些規定
單位辭退無合同的勞動者,要按照勞動者的工作時間計算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在單位工作一年,給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在單位工作半年以下的,給半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三、員工在職5年公司辭退會給補償嗎,法律規定是什么
員工在單位上班5年了,被單位辭退是需要給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員工的工作時間計算就可以,勞動者可以獲得本人5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若是能夠證明單位是違法辭退員工的,勞動者還可以獲得10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
四、辭退員工,員工得到的經濟補償金有哪些規定
1、計算期間是自員工入職之日起,到合同被解除之日止。
2、經濟補償金標準是沒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補償金,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補償金。但是2008年1月1日之前的補償金計算按照以前法規計算(也就是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辦法)。
3、如果單位擅自解除合同,屬于違法的,因此需要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為經濟補償金2倍。
4、如果公司未提前一個月通知的,公司還需支付未提前一個月通知的代通知金,為一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
《民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民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2]《民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3]《民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4]《民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5]《民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6]《民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7]《民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五、員工被用人單位辭退有經濟補償嗎,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勞動者被單位辭退,可以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金,若是存在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員工還可以獲得雙倍的經濟補償金,計算經濟補償金時,要以員工在單位的工作時間為基礎,每在單位工作一年給一個月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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