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結婚證,但是婚禮后性格不合,分手后彩禮如何處理?
一、兩個人沒有結婚證辦了酒席,一年后性格不合要分開,那彩禮怎么辦
1、未領取結婚證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彩禮錢,退還的數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定。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二、有結婚證要離婚,并且懷孕了,彩禮應該怎么辦
1.我國《民法典》沒有規定彩禮,但彩禮是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關于彩禮發生糾紛應當如何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對此作了規定。還多少,即在需要返還彩禮的情況下,是全額返還還是部分返還。由于自古以來婚姻嫁娶就不能單單以法律來約束,還要照顧風俗人情,因此,彩禮還多還少,要根據每個案件的具體情況來綜合判斷。法院會綜合考慮雙方有無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有無共同生活、雙方共同生活的時間長短、雙方及家庭的工資收入情況、彩禮的具體用途流向、雙方的責任過錯等因素,進而酌情認定彩禮返還的數額。
2.沒領結婚證懷孕了分開,彩禮應該退還,因為贈與的條件并未實現,雙方并未結婚,可以退還彩禮。
3.因此,處理彩禮的返還問題不僅要嚴格地按照現有法律規定來處理,但也要充分考慮風俗人情。
三、沒辦結婚證,離婚需要退還彩禮嗎
1、沒有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結婚登記就是沒有結婚,沒有結婚,無從談及離婚。
2、對于彩禮金是否返還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因此,對于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應返還其彩禮金。
四、登記了但沒有舉行婚禮,男方因為彩禮錢不肯離婚怎么辦
彩禮一直不給要離婚的,如果同意離婚,可以到婚姻登記機構辦離婚證,如果不同意,應該積極應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送達起訴狀和提出答辯狀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五、結婚沒領結婚證彩禮要回嗎,我沒領結婚證彩禮錢可以
規定所堅持的基本原則是在決定彩禮是否返還時,是以當事人是否已經締結婚姻關系為主要判斷依據的。即給付彩禮后未締結婚姻關系的,原則上收受彩禮一方應當返還彩禮給付彩禮后如果已經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只是在第(二)、(三)項的情形下才支持當事人的返還請求。此條司法解釋為各級人民法院在審理婚約階段(即未締結婚姻關系階段)和合法婚姻階段(即已締結婚姻關系階段)發生的彩禮返還糾紛提供了法律依據,但對于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即同居關系)而發生的彩禮返還糾紛該如何處理并沒有規定。依據司法解釋,沒領結婚證是可以返還彩禮的。【法律條文】:《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可以點擊“咨詢我”在線咨詢,律師為您解決法律問題。引用法規
[1]《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十條
六、只辦理婚宴,沒有領結婚證,雙方要分開,彩禮能返回嗎
按照《民法典》及其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男方請求女方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屬于下面三種情形,人民法院會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除此以外,男方請求返還彩禮,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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