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者借錢給吸毒者
一、借錢給販毒的人
有罪,如果明知對方購買毒品用于流通和交易有可能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的共同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而且司法機關在認定這個是否明知的時候。并不按照你自己所說的,如果根據當時的情形,司法機關認定你應該可以猜測出對方適用于購買毒品的,你有可能就構成了犯罪。
二、收了錢但沒給毒品算販毒嗎
1.算,已經實施了交易行為。
2.販毒行為是指有償轉讓毒品的行為,如免費贈送毒品、吸食者之間交換毒品、幫助他人無償代購毒品等行為均不是販賣毒品行為,在販賣毒品時,行為人必須認識到其販賣的是毒品,而不是其他物品。
3.法律依據《刑法》第347條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347條
三、販毒要沒收個人財產嗎?
販毒一般是不會沒收個人財產的,如果犯罪情節輕微的,只會被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處相應的罰金,但是如果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犯罪情節社會危害性大、是販毒首要分子或者是組織人員、參與跨國犯罪等的,人民法院就可以判處其無期徒刑或者是死刑并沒收財產。
四、處方藥販賣給吸毒人員算販毒罪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五、販毒沒有物證能抓人嗎
如果涉嫌犯罪可以先行拘留,只要其他證據確鑿充分,足以認定有販賣毒品的行為,就可以定罪判刑。我國《刑法》規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甲基苯丙胺或者海洛因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條
【毒品的范圍及毒品數量的計算】本法所稱的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 神藥品。
毒品的數量以查證屬實的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數量計算,不以純度折算。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五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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