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訴訟狀后,何時能夠獲得處理?
一、訴訟狀交上去后多久會處理呢
訴訟狀交上去后沒有具體規定的處理時間,但是法律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二、訴訟狀交上去后多久會處理
1、訴訟狀交上去后沒有具體規定的處理時間,但是法律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3、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三、行政訴訟的訴訟期限是多久,應該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所適用的訴訟期限一般可分為十五日和六個月,如果當事人不服復議決定再起訴的,訴訟期限是十五日;如果當事人不服具體的行政行為直接向法院起訴的,訴訟期限一般是六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五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六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