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請人是指申請專利的申請人,他們可能被申請人。
一、可以成為行政復議機關被申請人的是?
專業分析1、行政機關,而且是具有外部管理職能的行政機關(包括一些經法律、法規授權施行行政管理職能的組織),其共同的特點是對外有行政管理職能,監察部門機關事務管理局盡管也是行政機關,由于其不行使對外的管理職能,不會成為行政復議的被申請人;
2、實施了申請人認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為,也就是說該行政機關(包括經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實施的具體行政行為與申請人提出的復議請求有必然的因果關系;如果沒有實施申請人所指控的具體行政行為,或者實施的行為與復議請求無因果關系,不能成為行政復議的被申請人;
3、經復議機關確認并通知其參加行政復議,說明行政復議機關已經受理了申請人的復議申請,并確定該行政機關或者組織為被申請人。
二、被逮捕的人如何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被逮捕的人需要提交書面的申請書的方式來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或者是人民檢察院發現對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采取的強制措施不當的情況之下,是應當及時的撤銷或者變更的,而對于相關人員來說可以提出書面的申請。
三、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申請人是誰,法律規定是什么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申請人是誰,應當根據不同情況來判斷,如果說是原告為了達到自己的訴訟主張的目的,那么是可以由原告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當然了,對于被告來說的話,那么也是可以申請證人出庭作證,從而達到反駁對方的目的,這是屬于我們國家法官所允許的一種情況。
四、被告人有權申請證人出庭作證嗎,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被告人有權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在我國的刑事案件的處理中,證據是認定犯罪行為人的犯罪事實,從而定罪量刑的重要事項,但是證據都是要經過人民法院進行審理,才能決定是否適用的,最好在開庭之前準備好所有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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