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人行政處罰回避規定是什么,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一、單位人行政處罰回避規定是什么,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單位人行政處罰回避規定是如果執法人員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話,是會申請回避。主要就是因為根據我們國家《行政處罰法》第43條當中也是有非常明確的回避的規定的,包括申請回避和主動的回避。
引用法規
[1]《行政處罰法》 第43條
二、個稅逃稅處罰條例規定怎么處罰逃稅,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個稅逃稅處罰條例規定處罰逃稅事如果逃稅的數額較大,并且逃稅的數額占應該繳納的數額的百分之十以上的情況,處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數額巨大的情況,判處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
三、請教一下行政處罰適用簡易程序需要同時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⑴違法行為確已發生,且事實清楚、確鑿,情節簡單、輕微,無需進一步調查取證違法事實確鑿
⑵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該行為違法,并且明確規定了應當受到行政處罰,同時規定了處罰種類和幅度有法定依據
⑶實施的處罰種類僅限于警告和罰款兩種處罰種類的限制
⑷罰款幅度是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對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罰款幅度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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