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可以叫對方律師回避嗎
一、法庭上可以叫對方律師回避嗎
民事案件叫代理人,沒有律師資格是可以的。 刑事案件叫辯護人,沒有律師資格能為其近親屬等辯護。 這些在民訴法 刑訴法中有明確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一)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二條
二、偵查階段律師可以請求回避嗎,有哪些法律規定
案件進入偵查階段,律師是可以請求回避的,但如果是刑事案件,在偵查階段,律師不需要回避,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在法庭審理階段,與案件當事人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不能參與審理,要進行回避。
三、律師可以要求法官回避嗎
可以要求法院保留生活費。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
四、律師可以獨立提出回避申請嗎,有哪些法律規定
律師一般是不需要提出回避申請的,因為律師并不屬于回避的對象,回避的對象一般指的是審判人員,鑒定人員或者是書記人員等等,如果啊審判人員和律師有利害關系的話,那么該回避的對象是審判人員,不是律師。
五、法官開庭前見對方律師是否需要回避
1、在訴訟中,法官開庭前即會見對方律師的,一般是需要對案件進行回避的,若不回避,也無合理會見理由的,則為違法行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條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不得接受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請客送禮,不得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違反前款規定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條
六、律師可以申請法官回避嗎
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1、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3、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4、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
當事人要申請法官回避須提供相關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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