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死亡賠償后家人能否申請低保 工傷職工因病死亡家屬能否享工傷保險
一、工傷死亡賠償后家人能否申請低保
1.工傷死亡賠償后家人也不一定能申請低保,申請低保和工傷死亡之間沒有任何關系,申請低保的法定條件是持有當地常住戶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規定條件的。
二、有工傷殘疾賠償金可以申請低保嗎
依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附分級系列應該是三級。另外,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在當代社會,不論是因為工作傷害還是他人所導致的傷害,只要是身體經過專業的鑒定機構鑒定,確實能夠達到我們國家傷殘等級的鑒定標準的話,就可以來進行一定的補償金的發放,當然以本人工資為基礎才能夠實際進行支付.引用法規
[1]《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 第三十三條
三、工傷職工因病死亡家屬能否享工傷保險
1、不能。
2、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而工傷保險。
四、工傷死亡勞動局有賠償嗎
職工因工死亡,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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