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后,新公司如何應對?
一、工傷鑒定入職下家接下來應該怎么做呢
一是先去做工勞動力鑒定,就在人社局或社保局。
二是依據工傷認定書,勞動能力鑒定會,寫會仲裁申請,即要求賠償多少錢(主要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各省實施辦法),到區或市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是等待勞動仲裁裁決,也可在30日不受理,直接向法院起訴。當然,期間也可和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二、工傷鑒定完畢后,員工應該怎么做
可以根據鑒定結果計算賠償金額,向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賠償,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解決。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引用法規
[1]《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一條
[2]《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
三、您好工傷認定書下來后,受傷害人下一步該怎么做
1、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后,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你們當地標準發放;
2、等傷情穩定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然后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3、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你們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四、工傷認定申請下來了,需要多長時間做工傷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傷殘等級鑒定)是必須治愈出院并且已經取得工傷認定書才可以申請,時限也是有規定的如果是治愈出院前做出工傷認定的,必須在治愈出院后1個月內申請;如果是治愈出院后做出工傷認定的,必須在做出工傷認定書之日起1個月內申請。【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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