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一、公司上市要具備什么
公司上市的基本要求如下1、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備上市的資格;
2、申請上市公司,公司經營必須是三年以上,在這三年內沒有更換過董事、高層管理人員、并且公司經營合法、符合國家法律規定;
3、上市公司的注冊資金無虛假出資,沒有抽逃資金的現象。
4、法律依據《證券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四)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
引用法規
[1]《證券法》 第十三條
二、公司上市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呢
1、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備上市的資格;
2、申請上市公司,公司經營必須是3年以上,在這三年內沒有更換過董事、高層管理人員、并且公司經營合法、符合國家法律規定;
3、上市公司的注冊資金無虛假出資,沒有抽逃資金的現象。
三、上市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嗎?
上市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但該行為屬于經營方針發生重大變化,依法屬于應當進行披露公告的事項。設立子公司的流程與普通公司設立子公司流程一樣,都要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
四、上市公司應具備的條件是什么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三千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后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五、上市公司需要具備什么條件
1、主體資格A股發行主體應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準,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2、公司治理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發行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已經了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3、獨立性應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資產應當完整;人員、財務、機構以及業務必須獨立。
4、同業競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后,也不會產生同業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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