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如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一、農民工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嗎,農民工工傷待遇有哪些
一、農民工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嗎工傷保險的適用范圍包括中國境內各類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這些用人單位的全部職工或者雇工。所以,這些單位的農民工也應當參加工傷保險。
對跨省流動的農民工,即戶籍不在參加工傷保險統籌地區(生產經營地)所在省(區、市)的農民工,
1~4級傷殘長期待遇的支付,可試行一次性支付和長期支付兩種方式,供農民工選擇。在農民工選擇一次性或長期支付方式時,支付其工傷保險待遇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向其說明情況。一次性享受工傷保險長期待遇的,需由農民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與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協議,終止工傷保險關系。
用人單位注冊地與生產經營地不在同一統籌地區的,原則上在注冊地參加工傷保險。未在注冊地參加工傷保險的,在生產經營地參加工傷保險。農民工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后,在參保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并按參保地的規定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在注冊地和生產經營地均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后,在生產經營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并按生產經營地的規定依法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二、農民工工傷待遇有哪些
為農民工先行辦理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必須為全部招用的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農民工的工傷保險費由其所在地的用人單位繳納,參保農民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為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費期間,農民工由于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享受以下工傷保險待遇
1、工傷醫療待遇。包括治療工傷費、康復性治療費、輔助器具配置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所需交通食宿費。
2、傷殘待遇。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3、工傷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4、工亡待遇。包括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農民工發生工傷事故傷害后,應當立即向用人單位報告。用人單位應在30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同時向單位所屬社會保險分中心備案。同時,應到定點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救治。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待傷(病)情穩定后及時轉到協議醫療機構繼續治療。
二、買工傷保險可享受社保局的工傷待遇嗎
1、不享受工傷待遇,工傷保險僅僅保障在參保期間發生的工傷事故,如果發生時還未繳納工傷保險,那么應該由單位承擔工傷費用。
2、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
引用法規
[1]《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一條
三、農民工工傷能否享受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待遇有哪些
一、農民工工傷能否享受保險待遇
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是《工傷保險條例》賦予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各類用人單位職工的基本權益,各類用人單位招用的農民工均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各地要將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作為今年工傷保險擴面的重要工作,明確任務,抓好落實。凡是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用人單位必須及時為他們辦理參加工傷保險的手續。對用人單位為農民工先行辦理工傷保險的,各地經辦機構應予辦理。今年重點推進建筑、礦山等工傷風險較大、職業危害較重行業的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
二、農民工工傷保險待遇有哪些
農民工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后,與其存在勞動關系(或事實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應采取措施確保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并按規定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事宜,以保障工傷職工及時享受保險待遇。勞動保障部門應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及省市有關規定辦理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保險待遇支付手續。社保經辦機構支付待遇時,以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算工傷職工的有關待遇。被鑒定為一至四級傷殘的農民工和因工死亡農民工的供養親屬符合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條件的,農民工本人或供養親屬可選擇按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也可以按相關文件規定選擇一次性享受工傷保險長期待遇。
五至十級工傷職工及達不到傷殘等級的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待遇按《工傷保險條例》《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執行。已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人員發生變化,應及時報同級社保經辦機構登記備案,新錄用職工未繳費發生事故傷害的及在用人單位欠繳工傷保險費期間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及規定的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相關費用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四、農民工能享受工傷待遇嗎,農民工怎么享受工傷待遇
一、農民工能享受工傷待遇嗎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是《工傷保險條例》賦予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各類用人單位職工的基本權益。所以農民工可以享受工傷待遇。至于農民工如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勞動保障部近期出臺的《關于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
2004]18號)有明確的規定,下文也為大家詳細介紹。
二、農民工怎么享受工傷待遇
農民工如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對跨省流動的農民工,即戶籍不在參加工傷保險統籌地區(生產經營地)所在省(區、市)的農民工,
1~4級傷殘長期待遇的支付,可試行一次性支付和長期支付兩種方式,供農民工選擇。在農民工選擇一次性或長期支付方式時,支付其工傷保險待遇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向其說明情況。一次性享受工傷保險長期待遇的,需由農民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與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協議,終止工傷保險關系。
用人單位注冊地與生產經營地不在同一統籌地區的,原則上在注冊地參加工傷保險。未在注冊地參加工傷保險的,在生產經營地參加工傷保險。農民工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后,在參保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并按參保地的規定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在注冊地和生產經營地均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后,在生產經營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并按生產經營地的規定依法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五、退休員工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嗎?
根據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規定,老黃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滿經治療傷情穩定的,老黃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經鑒定達到因工致殘達到相應等級的,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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