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組織聽證會的條件包括什么,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一、行政處罰組織聽證會的條件包括什么,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行政處罰組織聽證會的,一般是責令停產停業、罰款數額較大等案件。行政處罰聽證是我國現行行政處罰糾紛維權的一個解決途徑,也是受到行政處罰人的權利,只要滿足聽證條件的可以要求行政部門組織聽證會,給相對人能夠申辯的機會和權利。
二、行政處罰組織聽證會的條件包括什么
行政處罰組織聽證會的,一般是責令停產停業、罰款數額較大等案件。行政處罰聽證是我國現行行政處罰糾紛維權的一個解決途徑,也是受到行政處罰人的權利,只要滿足聽證條件的可以要求行政部門組織聽證會,給相對人能夠申辯的機會和權利。
三、行政處罰聽證會怎么組織,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當事人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行政決定后三日內要求聽證,行政機關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聽證舉行的時間、地點。除特殊情況外,聽證公開舉行。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由委托人代理。關于行政處罰聽證會怎么組織的問題,還可以點擊在線律師咨詢,我們幫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四、行政處罰聽證會召開的條件是什么,法律依據是什么
專業分析依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機關必須組織聽證的,從行政處罰案件上有一個限定范圍,行政處罰舉行聽證會包括
1、行政機關給予責令停產停業
2、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重大行政處罰的案件
法律依據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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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行政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五、行政處罰舉行聽證會有哪些法律規定
聽證應當依照以下程序組織
(一)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后五日內提出;
(二)行政機關應當在舉行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及有關人員聽證的時間、地點;
(三)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依法予以保密外,聽證公開舉行;
(四)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回避;
(五)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席聽證或者未經許可中途退出聽證的,視為放棄聽證權利,行政機關終止聽證。
六、稅務行政處罰聽證受理條件有什么,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稅務機構對公民作出行政處罰,在合理、合法、公開的原則下可以受理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處罰的決定是由行政機構作出的,處罰的方法有很多種,既可以是警告,罰款,也可以是沒收非法所得,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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