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生效怎么辦?法律上的規定合同成立未生效,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一、合同成立了但未生效怎么辦,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合同成立了但是沒有生效的話,雙方可以重新補簽一份合同,在履行規定的合同義務,但如果合同未生效是因為合同約定的事項,是屬于違反我國法律規定的,那即使重新簽訂合同,那合同也是無效的。
二、合同成立是否存在締約過失責任,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合同依法成立以后,不存在締約過失責任,不符合締約過失責任的認定條件。訂立合同時提供了虛假的情況,需要承擔締約過失責任;以訂立合同為由進行惡意磋商,損害第三方的合法權益,也需要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三、偽造公章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規定是什么
律師解答
偽造公章簽訂的合同有效,但要求偽造公章簽訂合同的行為構成表見代理。如果不構成表見代理的,用假公章簽訂的合同因為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二條
四、合同不成立是否可以宣告合同無效,法律有哪些規定
合同不成立是可以宣告合同無效的。只有是完全符合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合同生效要件的民事合同,才是生效的合同,只要是有一項條件不符合的,此時就是不能認定為該合同是有效的、合法的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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