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用租賃合同可以嗎,能注冊成功嗎?
一、公司注冊用租賃合同可以嗎,能注冊成功嗎
注冊公司要租賃合同,注冊公司要填寫你的具體公司地址呢,是證明你寫的公司地址的真實性。注冊新公司需要的材料1、公司名稱(5個以上公司備選名稱)
2、公司注冊地址的房產證及房主身份證復印件(單位房產需在房產證復印件及房屋租賃合同上加蓋產權單位的公章;高新區、經濟開發區、新站區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產證原件給工商局進行核對)
3、全體股東身份證原件)
4、全體股東出資比例
5、公司經營范圍。
二、租賃合同自動解除的法定要求,有沒有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
租賃合同自動解除的法定要求主要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三、租賃合同簽訂,如何辦
簽訂租賃合同應盡量使用全國統一示范,如經批準使用自行印制的合同的,其租賃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⑴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⑵租賃標的名稱。 ⑶數量。 ⑷質量由于租賃財產一般使用的時間較長,這就必須考慮到因自然原因或因正常使用造成磨損或消耗,并規定合理的標準,作為返還和區分責任的依據。 ⑸用途承租人必須如實告訴對方租賃的目的和用途,以便按照租賃物品的正常性能使用。 ⑹租賃期限租賃期限可按年計算,也可按月、日甚至小時計算。 ⑺維修和保養責任一般情況下,大修應由出租人負責,日常保養和維修由承租人負責。 ⑻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租金標準和期限如有統一標準的,按統一標準執行,沒有統一標準的,由雙方商定。 ⑼違約責任在租賃合同中,應明確違約責任的承擔。規定違約責任,可促使當事人雙方嚴格按合同規定或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同時也便于當事人、仲裁機構、人民法院區分責任時有所遵循。 ⑽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⑾其他約定事項。
四、用項目章簽租賃合同可以嗎
1、用項目章簽租賃合同是不可以的,因為項目章不能代表公司法人,不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有效的條件有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的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
4、法定其他有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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