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未果前被查封的財產,當再次起訴離婚不成,查封財產如何處理
一、離婚不成之前查封了財產,那一次起訴離婚不成查封的財產怎么辦
1、如果判定不準離婚,財產凍結查封相應解除。因為訴訟時間已過,不能繼續凍結查封非訴訟人的合法財產。
2、第一次如果判定不準離婚,那么在半年后再次離婚,一般情況都會判決離婚。就你說的而言,夫妻共同財產的去向在二次離婚時,必須向法院說明。
二、在離婚財產公證的過程中,婚前財產轉移能查嗎
總有辦法查到離婚財產轉移情況的。根據財產的屬性分
1、不動產(主要是房屋),這個好辦,因它是需要登記的,戶頭未轉移就不算轉移,而轉移了必變更戶頭,一查便知;
2、登記的動產(主要是車輛),也較好辦,如果戶頭轉移了可認定轉移了。戶頭沒轉移但實物轉移了,這么大件的東西,配偶不承認就報警,幾下子就會找到的;
3、其他動產,家電家俱,尤其貴重飾品之類,比較麻煩點。但配偶如轉移又不認賬,性質很惡劣,是對你那一份額財產權的侵犯,可向公安報案,如公安接警(應當接警),則留下的處理事件的筆錄等材料可作證據;
4、銀行存款,也很好辦,可自己、也可起訴后申請法院到銀行一查,再根據取款時間、大筆金額、簽名、甚至柜員機攝像資料都是證據;
5、現金,就難辦些,或許上述第3條、第4條中可順帶查出留證,否則只能自認倒霉了。
三、離婚對方隱匿財產怎么查辦理房產證時,以“貸款不便”“嗎
1、針對婚前共同出資買房,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離婚登記方否認共同出資的,可以查詢出資匯款銀行的記錄,或信用卡刷卡記錄,以證明存在出資的事實;婚前購房出資的,切記將自己的名字寫入房產證,或者以登記方簽訂共同出資的協議。
2、針對離婚前私自購買房產,離婚未能計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由于購房手續和周期較長,在夫妻平時相處時,難免泄露一些購房方面的痕跡。在此,一定要注意查找一方的票據或者尋款往來記錄等。
3、采取擅自將房產交易過戶的行為并不是很高明的隱匿財產的行為,因為交易過程、交易對象等相關信息,在房產交易中心就可以查詢到。在離婚時,就會發現對方隱匿房產交易的事實,此時就可以去房產交易中心查詢交易時間與交易對象及交易金額,確定交易時間及交易對方后,可以推算對方是否已經將房產交易費用消耗完畢,進而提出自己的申請及意見。
4、以他人名義買房,并在離婚后過戶到自己名下的??梢允占瘜Ψ降南嚓P票據,查看是否有不動產購買發票或納稅證明;查詢對方銀行賬戶的存取款往來情況,是否有大額款項的支付;從對方的業務往來情況,查詢是否有以房抵款的情形出現;調查配偶婚外情的住處,查詢該房屋的產權情況等等。
四、離婚時財產歸屬查不清應該如何辦?
1、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對個人財產主張權利,主張權利的一方應提出與當事人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及書證等證據,對證據的要求必須是充分有力,否則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舉不出證據,法院又收集不到證據,對屬于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查不清時,對此項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綜上所述,離婚之后的財產歸屬如果不確定的情況之下,應當由其他的方式進行證明,如果屬于共同財產的情況應當進行相應的分割。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五、離婚時怎么查財產,財產證明怎么辦
您好,關于“離婚時怎么查財產,財產證明怎么辦”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1、 聘請專業的調查公司,此項有一定的風險,很多法院對專業的調查公司的合法性還持有懷疑的態度,還有一些非專業的調查公司在調查時可能會違法調查,得到的證據就有可能不被法院所采信。
2、 申請法院調查,很多朋友會說那我申請法院凍結對方的財產,請法院調查。此種方式看起來是最佳的方式,沒有風險、也不用花很多錢。但是實際生活中,由于基層 法院的業務非常忙,即使你申請法院調查,也可能法院抽不出多余的人力去調查,如果調查的財產在外地,則法院去調查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3、 聘請專業的律師調查,上面兩種方法不可行的話,只能選擇聘請專業的律師了。律師可以持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去相關部門調查。除了公司、單位等非國家機關可能會碰壁外,像國家的工作機關應該都可以調查財產。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聽律網網委托您所在地區的律師來幫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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